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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O’neal開始橫行,也就是大約20世紀末,駭客戰術(Hack-a-Shaq)的名稱隨之出現,結果這看似旁門左道的伎倆居然慢慢變成顯學,即使O’neal已經退休,但一群不擅長罰球的球員把被駭的火炬牢牢的接了過去,也讓駭客不只是駭俠客,而是駭一堆人(現在外媒是寫'Hack-A' Fouls,看該被駭對象是誰就把名字接在A後面)最新案例就是台灣時間1月21號,我家活塞面對火箭,火箭鐵了心要對活塞主力中鋒Andre Drummond實施駭客,其中K.J. McDaniels在九秒內就對Drummond犯規五次,Drummond也很符合期待的整場罰36球僅中13球,單場罰失23球創下聯盟紀錄。

根據聯盟統計,在球季差不多過一半的當下,聯盟各隊駭客戰術的運用總數已經多達223次,而上球季整季也才164次而已,其中前三被駭對象是Andre Drummond、DeAndre Jordan、Dwight Howard,難道面對這些體能嚇死人、罰球命中率也嚇死人的球員,駭客戰術是個好用甚至不得不採用的方法嗎?對於這破壞觀眾興致的戰術,有無必要更改制度去遏止呢?以下是筆者的一些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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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術性犯規與駭客戰術:

由於NBA比賽罰球會停錶,且罰球通常帶有轉換球權的效果,所以戰術性(策略性)的犯規是很早以前就有的事情,據說1962年大帥Wilt Chamberlain單場得到100分的那場球賽,後段其實是犯規大戰,因為對手(尼克隊)不想當單場被創紀錄的墊背,於是很努力的犯規在費城勇士除了大帥以外的球員身上,好讓他們無法把球傳給大帥且直接用罰球結束該波進攻,而勇士也很努力的犯規在尼克任何人身上,這樣就可以拿回球權且不讓尼克拖時間,所以最後兩隊合計57次犯規、罰了93球(該球季這兩隊每場比賽平均總和是犯規50.9次、罰73.8球)。

當然罰球帶來的停錶,對於比賽的觀賞性來說是一個傷害,像是上面的100分之戰感覺就不怎麼好看,各位球迷也一定遇過當比賽膠著時,明明大錶進入最後數秒階段卻看了半小時比賽的事情,光看廣告都看到生氣,有個笑話是”I had an hour to kill today. So I watched the last two minutes of a basketball game. “實在相當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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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戰術,可以說是戰術性犯規的一種,而且更有針對性,看準了準備駭的對象(罰球不準的傢伙),只要是對方進攻,不管該球員有無拿球就速速往他身上招呼,有時怕用得不夠明顯還要向裁判呼喊”Hey!我在犯他規阿!”然後賭該球員今天罰球「保持水平」,以上大概是駭客戰術的輪廓。當初會叫駭客,就是因為全盛期的O’neal實在太兇殘,不管前面是誰一率輾壓蹂躪過去,雖然說大家都知道他的弱點是罰球,但如果已經被他佔到有利位置,犯規往往太晚,只能換來犯規進算加上一肚子委屈,於是鬼才教練Don Nelson決定把球員犯規的時間點提前,刻意的提早犯規,送你去罰球線上表演,最多最多就是讓你兩罰全中(不考慮防守籃板沒抓到又被得分的情況),總比都賠上犯規了還是被你又灌籃又罰球好。

也就是說,駭客戰術的原始目的是類似期望值的概念,賭球員的罰球不準,就算兩罰全進就當作被投進個兩分球,還比進算加罰好,從這邊可以看出來,當時的駭客戰術跟活塞壞孩子軍團的Jordan Rules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因為對手得分破壞力太大而發展出來的策略,不管好不好看,某方面上也算是向對手致敬。但是駭客戰術後來使用的對象,如魔獸、DAJ等人,進攻水平跟俠客完全不在同一檔次,五六年前全盛期的魔獸大概有俠客一半威力,DAJ就不用說了,單打能力幾乎零,那為什麼要繼續白白送這些球員上罰球線呢,認真點防守等抓籃板不好嗎?那是因為駭客戰術可以走到今天,除了罰球的期望值外,還帶有許多可能的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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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戰術的優缺點:

在筆者認為,駭客戰術的附加價值大略有三:


損敵士氣:不管是看自己一直罰球不進或是看隊友一直罰球不進,士氣一定是有影響的,而且越不進就越代表「著了對方的道」,會越打越悶。

影響對手調度與佈陣:為了不跟著對方起舞,如果己隊球員真的不爭氣,罰球就是不進(有時還肉包),有時不得已就只能把該位球員換下,像是前述活塞對火箭的比賽,火箭在第三節開打兩分半鐘內發動如海嘯般的連續十二波駭客,活塞只好把罰16僅中5的Drummond放回板凳上,球隊主力第三節剛開打就下場坐好坐滿,這跟球員突然傷退差不多意思,一定會影響接下來的調度。另外有時球員會為了不想被駭,躲去場上平常不會出現的位置,在閃躲的同時其實也壞了球隊自己的佈陣。

打壞對方節奏: 籃球比賽是很重節奏的,掌握節奏的那方往往代表勝利,所以破壞對方節奏自然是戰術上重要考量,罰球的停錶有中斷對手進攻與手氣的功用,進而達到破壞節奏的目的。用突然的針對性犯規發動節奏破壞上的奇襲,在駭客戰術這名詞出來前Don Nelson就玩過了,1997年12月29號,小牛對上王者公牛,小牛派板凳Bubba Wells卯起來對小蟲Rodman犯規,創下僅上場3分鐘就6犯離場的紀錄,結果小蟲罰了12球(比MJ還多)進了9球,公牛也帶走勝利,那場比賽MJ 拿了41分、小蟲抓下27籃板,賽後小蟲還對Nelson的奇襲揶揄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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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話說回來,上述的優點可能也是駭客戰術的缺點,在用不斷犯規打壞對方節奏的同時也在破壞自己節奏,所以擅長打快速進攻的如Nash時代太陽或是現在勇士,他們就不可能去使用駭客戰術,因為自己的進攻速度會拉不起來。士氣方面,駭客戰術如果不是像馬刺這種服從性很高的球隊,用起來多少有點先認輸的感覺,士氣上就會有影響,有些球員會認為這種方式不夠「堂堂正正」,對於這種消極的防守嗤之以鼻(尤其是對方不知道為什麼一直罰進的時候),約莫十年前還是東區霸者的活塞,爆炸頭中鋒Big Ben罰球也是出名的不好,有時也是駭客的對象,當時隊上是很不屑對手用這種路數的,結果在某次比賽,教練Flip Saunders下達駭客指令,脾氣和防守一樣強硬的球員們就和教練起了意見上的衝突,當時去犯規的球員臉比被犯規的球員還臭也算是個奇景。至於影響調度布陣,大量犯規當然不能用自己主力去犯,所以當陣容上為了駭客戰術而擺幾個邊緣球員上去時,或許也同時讓自己落入進攻四打五或是失誤連連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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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戰術的實益?

從上段可知,駭客戰術算是把雙面刃。筆者也沒看過資料顯示駭客戰術對球賽勝負的影響程度、幾勝幾敗之類的,不過回想起來,失敗的例子不少。O’neal不管怎樣被駭,湖人終究是達成了三連霸,其中2000年總冠軍賽第二場,O’neal罰了39球,雖然僅中18球但湖人仍以7分之差打敗溜馬,取得系列賽2:0的優勢。

2012年1月12號,魔術vs.勇士,魔獸犯規吃到飽,罰球出手39球(中21球)創下例行賽紀錄,魔術取得勝利,很巧的是,當時的魔術教練跟前述活塞火箭比賽的活塞教練都是Stan Van Gundy,也都是SVG的球隊帶走勝利。後來2013年3月12號,湖人vs.魔術,魔術眾將大概基於有仇報仇沒仇練拳頭的心態,讓轉去湖人的魔獸罰了平紀錄的39球,但是魔獸福至心靈罰進了25球,湖人也拿下勝利。上個球季(2014-15),火箭與快艇季後第二輪相見,兩邊都有被駭經驗值點滿的高手,結果魔獸和DAJ在場上是你追我跑(第二場魔獸罰了21球,第三場DAJ更是上演半場罰28球的驚悚片)有趣的是,雙方七場打下來,魔獸和DAJ誰該場罰得比較多,誰的球隊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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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相信因為駭客戰術而直接或間接奪勝的例子也不會太少,像是上季季末火箭就因為Josh Smith罰26球只中12球的彆腳表現敗給馬刺,差點賠掉西區第二種子。只能說球賽有相當多的因素混雜在內,很難說因為執行駭客就帶來勝利或是導致失敗,但可以確定的是,即使它和勝負不那麼正相關,但多少有其存在的價值,那只要有教練仍篤信其價值,那麼我們就會繼續看到這項戰術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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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禁止駭客戰術?

這話題從上季季後賽延燒到季外,聯盟高層甚至將這列為主要討論事項,最後是決定不去更動相關規定,也就是不禁止(至少本季是如此)。關於是否禁止駭客戰術,贊成的人當然有個主要論點就是為了不要扼殺比賽的流暢性與觀賞性,對這論點我舉個例子,九零年代中期,騎士陣容由盛轉衰,Daugherty頻繁受傷、Price老化,面對才華不足的騎士,教練Mike Fratello拿出的對策是「嚴守慢攻」,1995-96球季,騎士每場失分僅88.5分聯盟第一(還比有三人入選防守第一隊的公牛低了4.4.分),而他們的每場攻守次數82.3次也是聯盟最慢(第一名的塞爾蒂克是96.2次,上季第一的勇士是98.3次)。

那幾年對於騎士這種讓人呵欠連連的打法,也是有些反對的聲音,不過當然沒有任何改革,人家球員陣容就那樣嘛,而且戰績還真維持得不差,那還有什麼好講的?直到1997-98球季,騎士教練沒換,但是陣容上迎來了還很精壯的野獸Kemp以及幾位青春的肉體(四位新秀,當時戲稱四小福),全隊攻守節奏就變快了,改革的問題就再也沒人提起。舉這例子是要說,即使是為了觀賞性,聯盟也不可能去為了很少數的特例去做更動,在我看球的日子中,曾有過三分線縮短(後來又改回來了)、換球皮(也改回來了)等變動,這些都是整體去做考量,而不是只為了某支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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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特定球員去做變動也不是沒有過,像是因為禁區怪獸George Mikan而擴大禁區、因為怪獸之王Wilt Chamberlain而禁止底線發球時翻越籃板,但是這些都是因為該球員太厲害了,為了增加比賽對抗性與平衡度而更改,如果禁止駭客戰術就反過來了,變成因為某些球員太不爭氣了所以要保護他們,NBA貴為世界第一的籃球聯盟,如果做出如此更動豈不貽笑大方?

發展聯盟(NBDL)身為NBA試驗各項規則的平台,已經在本季出現了「如果對非持球者犯規,被犯的那方可指派任意球員罰一球並保有球權」的規則,另外業餘籃球(FIBA)也有對於駭客行為可判技術犯規的相關規定,不過我認為NBA終究是面子重要,當年O’neal貴為天王巨星都沒在保護了,現在為了一群不爭氣的毛頭小子改規則機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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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球賽也好、戰術也好,都是教練與球員順應規則下臨場做出的最有利判斷,即使駭客被禁止,總有天會有人想出別的辦法來對付這些不會罰球的球員。現在不是禁止終場前兩分鐘內刻意對非持球球員犯規嗎?人老精鬼老靈,聯盟最鬼靈精的CP3上季季後賽情急之下就「假裝是卡位的犯規其實是刻意犯規」的騎到魔獸背上去了,光是罰球時CP3會進來站在魔獸身邊準備搶板就知道這犯規是刻意的,也不得不稱讚他腦筋實在動得很快。同樣招式,本季聖誕大戰騎士Dellavedova又對勇士Green玩了一次,還是給普通犯規,除非這招以後有裁判給技術犯規,不然我們還會再看到,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罷了。

罰球是籃球場上少數不重視身體條件的項目,只要勤就能補拙,為了不到全聯盟十分之一的無法補拙的球員去思考如何改變,這實在說不過去,那幾位被駭常客,既然你們目前沒有辦法想出別的對應方式,那還是乖乖練好罰球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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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大約半年沒寫文章,這中間發生了不少事情,好幾度想放棄寫專欄,結果後來發現自己如果沒寫專欄人生就缺了一大塊,所以還是鼓勵自己「復出」。本來想說好久沒寫,先寫少點結果還是寫了一堆,希望各位讀者還喜歡,更希望我寫了這篇之後我家Drummond就得了「罰球不知道怎樣才會不進」的病,感謝看到這邊的各位,謝謝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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