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時間今天早上,被活塞釋出的大前鋒Josh Smith跟火箭達成入隊的共識,筆者在這邊利用此次過程,除了淺談對火箭與活塞的影響外,也稍微介紹一下何為釋出,這些名詞解釋對些球迷來說,應該會有幫助的。
買斷?釋出?特赦?
這三種叫球員滾蛋的方式,最大相同點是不管採取三者中的何者,該位滾蛋的球員都要先被放在讓渡名單(waivers)中,若是48小時內沒有球隊願意承接其合約(claim waiver),該球員就變成完全自由球員,所以這三件事情在表面上看都差不多,就是球隊表示"林北連交易你都懶了,拜託你快滾",然後球隊名單就少了一個人這樣。其實這三種方式在對球隊整體薪資空間的影響上,有著很大的差別,以下簡述之。
買斷(buyout):
買斷是球隊與球員雙方先就剩餘的合約做談判,待協商有結論後再釋出,該結論的款項會被算入團隊薪資的計算。跟一般的釋出比起來,買斷是對球隊比較有利的方式,比如說年薪1000萬的球員討價還價後決定以400萬買斷,那球隊就只需要付400萬,團隊薪資計算也只算入那400萬,當然反過來說,買斷對球員就比較不利(在前述的例子中,球員就少賺了600萬),所以通常買斷的情況都發生在球員本身非常想離隊的情況,就一種寧願少賺也要走人的概念。
釋出(release):
釋出是叫球員走路同時把合約付完,球員名單會空出來,但是該被釋出球員的薪資仍會算入團隊薪資,假設一球員被A隊釋出後,過了48小時,被B隊以新合約簽下,那該球員可以領AB兩份薪水,但是A可以省掉一點錢,省錢的公式是(B隊薪資-該球季球齡一年之底薪)除以二。此外,現在的規定是球員被釋出後必須過一年才能和原球隊簽約,免得球隊做變相補強。
特赦(Amnesty):
每一隊只能使用一次特赦,目前聯盟中尚有九隊還沒動用過特赦(想知道比較詳細的情形,請google"Amnesty Tracker")。被特赦球員一樣進入讓渡名單,讓渡結束後由各隊競標,競標的隊伍條件有二:a.本身團隊薪資還沒超過薪資上限 b.本身團隊薪資+競標價格未超過薪資上限。被特赦球員有人競標後,假設A隊合約薪資是1600萬、B隊200萬得標,則該球員領的錢是A隊1400萬+B隊200萬,特赦跟釋出的最大差別是被特赦球員的薪資不會算入原隊的團隊薪資總和。照現在的規定,被特赦球員在原合約未走完前,不能跟原母隊簽約。順帶一提,在英文網站中,除了買斷和特赦會寫明之外,平常關於釋出都是寫waive,但其實waive是包含release和amnesty兩種狀況,所以如果沒特地寫出amnesty的話,waive=release。
結合上面寫的,Josh Smith是被活塞release,然後過48小時,再跟火箭簽新合約,這就是整個事件的過程,以下就稍微講一下兩隊的影響。
活塞方面:
命中率(或說進攻的品質)的悽慘是讓活塞希望把Josh交易掉的主因,一個六呎九吋且全隊出手最多的球員,本季目前命中率才0.391,這真的說不過去,而且以我的觀察,他的投籃不進已經到了會傷害士氣的程度,就是那種出手後球跟籃框沒什麼關係的,根本投籃失憶症,另外他也沒什麼領袖氣質,所以雖然表面上的成績還不錯(披活塞球衣105場比賽,平均15.5分6.9籃板3.7助攻),但跟帶領球隊勝利的期望還差十萬八千里,又因為剩餘的合約太巨大,所以最後認賠殺出用釋出的,還據說是活塞老闆下的令,就知道活塞多不願意繼續看Josh表演投肉包。
三塔實驗徹底失敗的活塞,剩下兩塔會跑得比較順嗎?我認為還是有困難,Monroe和Drummond雖然類型不太同,但進攻上都完全侷限於禁區,雙塔同時在場時雖然籃板球爭搶方面相當有威脅性,但除此之外就是又擠又卡,另外活塞目前欠缺一個可以"好好的控制節奏、外線有點準度"的傳統控衛,現有的Jennings和Augustin都比較偏攻擊型且打法有點亂刀流的球員,除了增加中鋒折返跑的能力外沒什麼輔助性,兩年前曾待活塞半季的J.Calderon就比較適合現在的活塞,雖然說攻擊型控衛不見得不好,但至少要攻擊時有命中率才能談論好不好,Jennings投籃命中率0.368;Augustin投籃命中率0.354.....。
總結來說,活塞錯就錯在給其實應該是不錯的副將的Josh主將的合約以及主將的開火權,但是就算少了Josh,活塞在進攻上仍然沒有可貢獻穩定輸出的球員,也沒有足以擔任領袖的人物,或許等本季結束,看球隊怎麼應對Monroe的去留,接下來球隊的路線才會比較明朗,本季就是看看年輕球員們有否成長、期待Drummond會不會有一天單場抓30個籃板吧,對一個宣告破產的城市的球隊,沒搬遷就要謝天了,不要要求太多。
火箭方面:
假設Josh打先發大前鋒,那火箭接下來的先發陣容是這樣的:中鋒Howard、大前鋒Josh、小前鋒Ariza、得衛Harden、控衛Beverley,嗯,雖然我知道Harden本季在防守心態上大有進步,但看到這款陣容,會不會覺得"好吧,其實Harden你防守偷懶也沒差了啦"。全聯盟最有防守期待性的先發組合就在火箭了,靈活性與經驗兼具,別忘了這樣安排的話,板凳上還有個聯盟抄截王C.Brewer(上一場比賽他跟Harden連手抄了對方十球)。
其他方面,Josh的先發可以讓Motiejunas回到板凳,那火箭的第二陣容大概是Motiejunas、Brewer、Papanikolaou、Canaan、Terry,算相當有實力的替補陣容,假設教練比較喜歡讓Motiejunas先發,以Josh的多功能性,當第六人用也可讓陣容很靈活,只要不以進攻第一主將的高度去期待他,而是給予他快攻終結者和側翼防守者的角色的話,我相信Josh是很好用很有威脅性的,所以我認為Josh的加盟對火箭是正面的,如果火箭真一飛沖天拼冠軍的話,那Josh很可能就是那"最後一塊拼圖"。
結論:
有的時候,一支球隊會因為增加一名球員而變強,不見得是因為那名球員多厲害,而是因為該球員的到來讓球隊每個球員的位置可以適得其所,進而引起良性的化學反應,例如上季R.Lopez到拓荒者,就讓Aldridge可以不用再代打中鋒,進而大玩高低位、大投特投他神準的中距離,整個拓荒者的進攻效率和戰績都提升起來,另外像是本季的鵜鶘,雖然戰績還沒很亮眼,但因為Asik的加入,也解放了A.Davis的威力。同樣的,有時球隊帳面上失去一名不錯的球員, 但反而讓球隊整體打得更順,例如國王在失去I.Thomas後,不管是球隊還是Couins個人都反而打得更出色。就Josh的釋出來看,我覺得多一人的火箭很可能是前者,但少一人的活塞不太可能是後者。
最後,我在昨天看了個網站,上面有關於Josh去處的投票,預測第一名就火箭(42.2%),之後是小牛、熱火、快艇、國王,幾乎都是西區球隊,那除了球隊本身陣容問題外,球隊想爭冠+被釋出球員想奪冠也是很大原因,所以像是七六人就不可能在競逐行列(連交易過去的AK47都不願意向球隊報到了),火箭隊以球員陣容的年齡結構來說算是黃金期,整體處在顛峰,有補強機會是一定不會放過,就如我在之前的Rondo交易文中提到的,本季強隊更強、弱隊清倉的情形還會再出現,Josh已經是一個,誰會是下一個,可以期待看看。
後記:
話說敝人已經支持活塞十年有餘,每年生日的第三個願望都喊活塞總冠軍,這篇也將是敝人發在運動邦的第十篇文章,能夠在第十篇文章寫點活塞的東西,也算是種小確幸吧。謝謝各位看到這邊,再見掰掰,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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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效應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夏洛特黃蜂一把 Lance Stephenson 冰起來就立刻四連勝,湖人只不過讓老大休息一場,剩下的原班人馬打勇士居然風生水起,有活力到勇士吶喊「這不是湖人隊」吧!!(老大這下尷尬了...) Josh Smith 到火箭看起來讓陣容更「黃金」,但過往案例顯示,明星隊不一定就是贏球保證,火箭戰績正紅,現在接收了這樣一個天才球員,到底對戰力有無正面幫助仍待評估,但他們都出了雙年條款來網羅 Josh,應該不是只想炒短線,真的融合成功的話會很可怕。(前場擁有魔獸+Josh,對玩 Fantasy 的人來說是夢幻組合啊!) 近十年來,球隊增加一人進而達到「完全體」的球隊補強經典範例,我首推板主支持的活塞五虎,當年取得 Rasheed Wallace 這一塊拼圖,雙蛙合體+小王子+Rip+槍西,組成底特律鐵血軍團,撂倒紫金湖人奪冠,當真是化學效應超重要的完美個案啊。
這不是溜馬專家瓶子大嗎?(驚) 我是覺得關鍵在Josh必須當副將,讓他角色單純就沒事,現在的火箭也不需要他做太多事情,那他也不太會抱怨,只是不適合當領袖,所以應該還好啦,至少他錢領少了,c/p值會變高 XD 當然一個本來體質不錯的球隊,補了個看似天才的全能球員,只讓他當副將卻整隊拖下水的也不是沒有,就前幾年的Odom+小牛...反正寫這種帶遇測性質的文章,被打臉是兵家常事啦,臉皮整個很厚 XDD 最後....活塞明年總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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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馬被新生活塞拿來祭旗啦~~~ 對面2個控衛打得輕鬆寫意 一個單檔後側底玩弄溜馬大個子群 屢試不爽
今天還大勝騎士!! 這完全是一個交易後嚇死老百姓的概念!!
活塞隊把重建計劃全權交給了Stan Van Gundy,如果依照他過往的習慣,的確Josh Smith並不是個符合SVG胃口的球員,這算是清理的第一步,也是SVG開始打造專屬於自己的活塞隊的第一步。不過想把當初在魔術隊的成功經歷搬來活塞隊還需要不少時間啊。。
我不懂釋出相關的什麼必須隔一年才能與原球隊簽約 避免球隊變相補強 能否來個舉例?
對了 是否與只能打例行賽 不能打季後賽什麼的相關 類似交易截止日的概念那樣的
你好,抱歉把你的問題放得有點久,在此做個回答,其實交易就是"我要犧牲點什麼來換取什麼",如果都沒有犧牲,就是無痛交易,而無痛的交易是會被撻伐的,畢竟這跟交易的本質不合 關於把球員換出去後又簽回的無痛交易,印象中有兩回(實際上絕對不只),活塞隊在08-09球季開季沒多久就把Billups+McDyess拿去和金塊換Iverson,而McDyess算是直接表明了他想回活塞,金塊也有默契地馬上把他買斷,於是剩餘球季McDyess又回到活塞,不過當時活塞終究是送出了主力後衛Billups,該季的金塊也在Billups加盟下打得虎虎生風,活塞則是烏煙瘴氣,所以也沒人去在意這次活塞的行為 無痛交易真正引起撻伐與注意是09-10球季中段,騎士與快艇、巫師三隊大交易,騎士送出主力中鋒Big Z+兩個無名小卒(其中一個根本沒到NBA),換到巫師的Antawn Jamison和快艇的Sebastian Telfair,一周後Big Z就被巫師釋出(事實上他根本沒去報到),再過一個月Big Z就又和騎士簽約了,也就是說已經東區冠軍等級的騎士用兩個超級不重要的球員就換來了當時還算是明星等級的Jamison,自然引起公憤,於是之後2011年的新版勞資協議就禁止了這種行為,球員被交易離隊後必須過一年才能再回母隊 底下是兩個簡單的Q與A Q1: 幹嘛當初還要把有默契回來的球員丟去交易? A: 因為交易要對等,最簡單直觀的就是雙方的薪水要湊得差不多,公式是115%+10萬美金,也就是一個年薪100萬的球員,他換來的對象年薪不可以超過125萬美金 Q2: 為什麼交易對象要配合起舞? A: 會這樣做的球隊基本上本來就沒有要這名球員,目的在於釋出或買斷後釋放出來的薪資空間,有助於季外的簽約與補強